通常我码字的时候,一定是卸下脸上所有的妆颜,把发梳上发髻,戴上厚重的眼睛。素面朝天,不施一点粉黛,穿上最舒适的衣服,安安静静的坐在电脑前,一遍一遍的敲打着键盘。写上一段“一朝春尽红颜老,花落人亡两不知”似的没落文字。寂寞北说很喜欢我的字,很多人都说喜欢我的字。但他们总说悲伤,说让人难过什么的。我也真的很久没有写过让人看到会淡然微笑的文了。好像也是在某年的初冬,我开始不再写那样淡定,安然的文字。我开始将我的悲伤无限放大,但我没有想过它们居然会如此般无限蔓延。以至于影响到那些看文章的人,在这里我要说句对不起。我没有自己写的那么感伤,我只是用了及其夸大的语气来延伸这些故事的延续。所以不要在为这些真真假假,唯唯诺诺的文,而有所触动。它们不值得。它们只是一个叫杨莫離的女子杜撰出的虚拟。请,不要为它注入你们太多的感情。
来到了学校,见到了许久没见的Shirly,很亲切,很想念。要知道Shirly的乖巧常让我自愧不如,我很喜欢这样的孩子,懂事且有同龄孩子应有的单纯。如一汪泉水,清澈,干净。让你忍不住去饮用,却又不忍打乱她的平静,不忍破坏她的美好。一句话,可远观而不可亵玩焉。我总是饶有兴趣的看着Shirly做着各种家务,我老是神经质的觉得没有男子配的上她。也许在我眼里这样世间难寻的女子,只该有个天下无双的男子来赠她与关怀。可天下无双,谈何容易?如果我是男子,Shirly,我一定娶你。用我仅有的几十年的生命好好疼你。不让你受一点风霜灾雪。Shirly,你在听麽?
Shirly ,在那样一个樱花烂漫的时节蹉跎着哭泣着的是我年馑十八岁的年华,与韶华无关,与年华无关。我还能记得的只是像个孩子般趴在你肩膀抽泣着的自己,谢谢你。让我们依然用单薄的青春互相温暖。Shirly,几年后隐忍的分离,我们会不会很挣扎?这种挣扎是年少的瞳孔里不会聚集的疼。等到我们再见的时候,是不是一切的结局都残忍的无法收拾。疼,不想再继续写,这种疼,不再缓慢,它尖锐。 直指内心深处。
Z。发信息给我的时候Shirly就坐在我的右手边,她说她痛恨这样的男子,活生生的欺骗了一个人女子的真情。我觉得也是,不管你的初衷是什么,Z。你确实伤害了那个在任何人面前,总是一高傲姿态出现的女子__嫣然。她恨不恨你,会不会原谅你。这些都只是你的事情了,我无权过问,也不想过问。即使你还在不停的说,你爱的人是我。知道么?连那个爱嫣然爱到骨头里,同时也兼是你最最要好兄弟的HG,你们很默契的在同一天和我说了相同的话。我很欣赏这样的男子可为了兄弟可这这般的不顾自己的内心的煎熬,我猜想在他知道你们的恋情的时候,除了有和我一样的惊奇以外。会不会多了一层难过。我也很鄙视这样的男子,将自己的挚爱,拱手送出,也许这个词并不适合,也许是他真的无力做些什么吧。如果同一件事,发生在我的身上,我一定也是会选择前者。没有为什么,就是会这么做。看着那俩人幸福,就算心里有那么些不是滋味,也值嘞。
Z。我们明明说好的,作出的抉择就不允许回头了。你怎么就耍赖了呢?你问我是否爱他,我答是。你问我是否会和他一起。我答除非是他不要我了。这些这是我最最真实的答案。你还在说你爱的人是我。是,你说你爱我。你们都说爱我,你爱我,你选择了接受一个叫嫣然的女子,纯真的爱。他爱我,选择了放弃了一个女子五年的痴情。这是你们的区别的,你败的没有一点悬念。了解了麽?不要再问我爱不爱他,这种傻问题了。我爱他,很爱他。这样为我放弃一切的男子,对所有弃之不顾。我怎么可以不爱他?Z,当你牵起嫣然的手,信誓旦旦的说着永远,你没能做到。然而现在,我希望你即使没能给那个女子幸福,也要学着找寻自己的方向与幸福,你的幸福并不在我这里,所以何必再来和我说等待。
寂寞北,你不可以负我。因为我没有退路,也经不起了。老是在文里这样矫情的称呼你。我开始在想我是不是要反省下了。我开始一一向你介绍我生命里,那些极其重要的人物。让你从这些层次不齐的女子身上陆陆续续的了解有关我的一切。无论是好的,还是坏的,我都希望你可以安静的接受这些。费列罗巧克力(FERRERO ROCHER),是全球第四大巧克力制造商,诞生于1946年。你是第一个送它给我的男子。以往的那个男子,我记得我曾对他说,以后我只吃你送的巧克力。那男子答,以后我只送你巧克力。事后,那些迷乱的情话就断断续续的被我们所遗忘在某个冗长的角落里。黑暗,潮湿,不见光日。
来,寂莫北。听我说。我曾一度收过很多巧克力,因为我认为巧克力是多多益善的。所以我从不会过问是谁送的巧克力,我看重的只是那些巧克力,那些足以让我甜腻到想吐的可可粉磨制而成的让人发胖的,被世人称作巧克力的东西。后来我发现我错了,原来真正的甜蜜不是在于巧克力的多少,或名贵,过醇香,或甜腻。它们都不是原因所在。原来自己真正在意的是那个送巧克力的人。这和醉翁之意不在酒是不是同一个道理呢?寂莫北,我猜想我之所以一再的认为费列罗很好吃的原因,是不是因为它是你送的缘故。*^_^*
写这篇文章的时候。
突然想起安妮的《七年》。
他遇见她,在她十七岁。一个女子最曼妙的光景。
他们同居,做爱,到她的堕胎。
不止一次的堕胎。
到最后他们无可挽回的分开。
彼时的她,面庞清秀如莲。
而此时的她,行同枯槁,用七年换来一段支离破碎的青春。
这样的残忍,只是七年,毁尽一个对未来充满憧憬的女子的一生。
那些如突兀般的红尘,如走马观花。来来去去,兜兜转转。终没能为谁有所停留片刻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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