如果注定我们只能背转身,往相反的方向行进。繁华落尽后,只剩下我独自品味冷清。亲爱的,若不能相濡以沫,那么,就让我们相忘于江湖吧。
——前言
文/渐渐懂了
一个人的逍遥生活
床头的闹钟叫醒于峰的时候,他正在做着关于和经理吵架的梦。以至于苏醒的那一刻,大脑还混沌地停留在指着鼻子臭骂经理的画面,咧着嘴,傻笑。哈哈,真是过瘾。
眼看着上班时间快到了,心急燎火地想要坐起来,却发现头炸裂似的痛,额头也一个劲冒冷汗。抽屉里的药瓶已经空了。这该死的感冒,拖了好多天了也不见好,反而有加重的征兆。提起电话,想想,还是发短信吧,经理这几天已经够看他不顺眼的了,可不想自讨没趣。先去医院拿点药才是正事。
认识于峰的人都说,他是个缺心眼的人,一根筋。决定了的事,牛都拉不回。大学毕业刚满一年,工作却换了N次,原因总结出来就只有一个:不是上司看他不顺眼,就是他看上司不顺眼。于是后果也就一个:被老板炒鱿鱼,或者,炒老板鱿鱼。所幸他生性乐观,A大毕业的高材生,找工作对他来说绝不是什么难事。甚至,几乎是隔些日子不换,心里就痒痒的。不过这次还没有想好,因为老板给他的工资几乎是以前公司的一倍,每次想走的念头一上来,都被他想着白花花的银子时咽着口水硬生生地吞了下去。等等,再等等。他对自己说。不过这里说的他缺心眼并不是指的他这些,而是他的感情生活。今年23了,恋爱却一次也没有谈过,记忆中他似乎就没对谁动过心,只是某次和宿舍几个哥们打赌输了去追班上那个班花。纸条塞到班花抽屉后,没想到人家第二天就找上门来了。说是心里早就喜欢他,看到纸条很高兴,要约他出去吃饭。看着班花那张画得猴屁股似的嘴巴一张一合,于峰冷汗就出来了,哼哼唧唧半天说不完整一句话,最后借着上厕所落荒而逃。此后于峰的名气就逐渐大了起来,背后经常有女生对他指指点点,貌似说这人应该是玻璃,甚至有次,几个要好的兄弟非要他脱裤子以验明正身,看是不是混入纯净象牙塔的同志。
有时候于峰也会问自己,是不是看多了周围分分合合闹剧一般的爱情,自己的心还没有开花就已经老去,提前进入更年期?不得而解。他只是满意自己眼前的生活,何必过早找个人来管?现在想得最多的,是怎么挣很多的钱,然后以按揭的方式买套房子。总不能一辈子租房住吧。
初相遇,只一眼便缘定终身
一路胡思乱想,终于到了医院。这是这座城市唯一的三级甲等医院,一百多年的历史使这里有种其他医院所没有的古色古香的氛围。自从那次妈妈生病在这里住了一段时间后,于峰就喜欢上这里,一有点小病小痛的就来这里找医生,感受下这样宁静的气氛。
医院人很多,挂了号,静侯在门诊室门口。后悔该买张报纸,打发打发无聊的时间。看着医生拿着单子面无表情地压在几本书厚的挂号单下,心里就开始焦虑了。转头看见后面有个空位置,赶紧坐了下来。
“对不起,我的书。”一个轻柔的声音在耳边响起。
于峰抬起头,一下就呆住了。说不上很漂亮,却有种醉人的清新感,看上去20岁左右的女孩子微笑地站在他面前。于峰是不相信一见钟情的,但是这一刻,心突然狠狠地动了一下,然后柔柔地软了起来。这个情景,被他大脑用几千万的像素,牢牢地定格在了脑海中,从此以后,代替了以前所有风景成为23年来的主画面。也许是这个情景过于完美,以至于后来他想起,有点怀疑是不是因为感冒发热导致头昏眼花,所以白衣白裙的若素站在他面前时,让他瞬间有种眼冒金星耀眼的眩晕。
于峰立刻觉得心情愉悦了起来,所有的人,连同讨厌的经理,这一刻也让他感觉无比可爱。他甚至希望医生诊断慢一些,好让他和那个女孩子呆得长久一点,嗅着身边女孩举手投足时散发过来的淡淡香味,他贪婪地吸了口气。在心里排斥了N种搭讪方式后,他把话题选在了女孩手中的书上。
“你喜欢村上春树?”虽然是故作镇定,于峰还是感觉自己的声音微微有些发抖。
女孩抬起眼睛,微笑地点点头。很好的开场白,心里暗暗给自己鼓劲。
话题一扯开,两个人开心地聊了起来,从小熟读大大小小的中外名著此时终于派上了用场,女孩子的眼里渐渐流露出钦佩的神情。如果不是后来医生连喊三声他的名字让他如梦初醒,他可能说到天黑都不会累。
临走时,他鼓起勇气要了女孩的电话,理由一点都不充分,说是慢慢告诉她哪些书很值得看。女孩意外的把电话给了他,还顺带名字。于是,于峰知道了女孩叫若素。人如其名啊真是。于峰感慨不已。
吐露真心却遭到无情拒绝
从那以后,于峰世界突然明亮了起来。他再也无法忍受自己以前的生活,感觉那是多么的颓废。他开始爱整洁,每天把房间收拾得干干净净,也不再和经理顶嘴。朋友惊讶于他的改变,再三询问下,他半是兴奋半是炫耀地拿出若素的照片。其实照片是那天在QQ上他求了半天,若素才传给他的。他如获珍宝,小心翼翼下载到手机上。没事就拿出来看着傻笑,睡觉前还要亲亲,然后放到胸前。
但是让他郁闷的是,在短信和QQ上,若素只是和他聊文学,每次于峰有稍微进一步的试探时,都被若素打住,转而引开话题。是需要时间的,我一定能打动她的心。于峰鼓励着自己。
半个多月过去了,事情还是毫无进展。约了很多次,若素都推说忙,没有时间。于峰手上所有的资料,仅仅在于若素21岁,高中毕业因为家里困难放弃了上大学,现在在市里一家通讯器材公司做销售。其他的,若素再也不肯透露了。于峰心急如焚,下了班没事就往街上跑,几乎找遍了整个城市大大小小的手机市场,也没有看到那个让他魂牵梦萦的身影。
不能这样下去,我应该鼓起勇气表白。于是,于峰在喝了点酒给自己壮了胆的情况下,拨通了若素的手机。他预感这个电话可能会响很久,意外的是只响了一声,若素就接通了。
“我.....若素,我很喜欢你,你做我女朋友好吗?”
听筒里好一阵沉默,才响起若素轻柔的声音:“对不起于峰,我已经有男友了。我们只能做朋友。”
“没关系,我,我可以....."等字还没有说出口,若素已经挂了电话。听着里面的忙音,于峰的心立刻就从最热点掉到最冰点,顷刻凝固了。他几乎都要放弃了。
不过在胡思乱想了一晚上后,于峰又找到足够的勇气来给自己信心。他
想的是,若素肯定有什么难言之隐,我就不相信我感动不了她!
誓言要将爱进行到底
一天,见若素在线。他偷偷地查了下若素的IP地址。查出的结果显示是“三汇绿岛”,于峰有一刹那没有反应过来,这个地方可是全市最高档的别墅住宅区啊?听若素的口气,既然家里困难连大学都没有上,那这里肯定不应该是她的家。会不会是朋友的啊或者什么,于峰决定弄清楚,谁叫他生性就这么固执?
说行动就开始行动。于峰第二天晚上就拿了瓶水,守到了“三汇绿岛”门口。因为有门卫,他不敢太靠近,选了颗树靠着作掩护。所幸这里远离闹市区,没有什么行人,偶尔走过两个人,都像打量怪物一样看着他。不过确实于峰的打扮有些令人侧目:脖子上挂了一台高倍望眼镜,明明已经是秋天了,并且还是晚上,他居然戴了很大一副墨镜,一身黑衣。冷不丁看见,还以为是一尊蝙蝠侠的雕像。
可是事情还是没有任何进展,在给那棵树增添了一大堆烟头和空矿泉水瓶后,于峰所有的信心都要被摧毁了。第七天,是他给自己规定的最后底线,如果再不出现,他就放弃。也许是老天怜悯于他的诚恳。刚站了一个多小时,他就看见若素了。望眼镜镜头里:长发飘飘一身白色风衣的若素依然那么灵动,优雅地从一辆灰色宝马中钻出来。于峰顿时就激动了,他不顾一切地跑了上去,大叫若素的名字。其实若素身边还有一个男人的,并且把手搭在若素的肩上。他没有看见,他眼里只有若素。当 若素转过脸看到他时,嘴巴变成了一个大大的O型,呆楞在原地。
“若素,我足足等了你七天。”于峰兴高采烈地说。
“你是谁啊?你小子有病啊?”当那个狠狠的声音响起时,于峰猛然才发现若素身边那个人。
“你...你又是谁?”于峰也假装狠狠地说。
“我是若素男朋友!”
“真的吗?”于峰问若素。
“是真的于峰,我不是告诉过你吗?我有男朋友了。他就是。以后请你自重点,不要再来了。”若素说完,拉着那个男人转身就走。于峰呆立了良久,才发现不知道什么时候下雨了,满脸都是水,他已经分不清那是雨还是泪......
强迫忘记的爱早已铭刻入心
从那天后,若素的电话再也打不通了,QQ也被拉了黑。于峰一下子萎靡不振起来,生活又回到以前的混乱不堪。放弃吧,他对自己说,真是老天捉弄,有缘无份啊。他开始强迫自己忘记若素,甚至接受公司一个女孩子的感情开始约会。可是他还是忘不了,越是想忘的东西越是被深刻于心。这大概是所有爱情中男女的通病吧。
女孩叫小田,长相妩媚,说话声音很嗲。一声声“于哥哥..”叫得于峰后背阵阵发麻。想起若素娇弱的身影,安静发亮的眼睛。于峰就是没有办法把对若素的感情转移到小田身上来。尽管小田对他真的很好,处处由着他,也从来不生他的气。于峰还是没有办法对她爱起来。想起黑格尔说的:人总是以最强烈的拒绝方式落入他所拒绝的窠臼之中。于峰于是就有些明白了:一切没那么容易结束的。
背着小田,他又去“三汇绿岛”等了若素几次,但是再也没有见到过若素的身影。有时候半夜醒过来,于峰想起若素闪亮的眼睛和含情的微笑,感觉像做了一场不完美的梦,在最美的时候就突然中断,留下他彷徨在情节里,独自回味。
小田其实是个善良的女孩子,虽然外表很时尚,虽然于峰对她还是很冷淡,冷淡得有时候连于峰自己都挺恨自己。小田还是默默守在他身边,只是性格慢慢安静了很多,眼底有了一层淡淡隐忍着的忧伤。
在这样的相思中,时间过得很慢。但是,冬天终于还是姗姗而来了。
重逢,结果却不尽人意
那天,于峰和几个朋友去零点喝酒。酒至半酣,有人叫嚷着要老板找几个陪酒的妹妹过来。几分钟后,包房门被打开了,然后,于峰就看到了若素。可能是因为若素的影子在他脑海里太根深蒂固了,所以当若素走进来,即使是穿得很暴露,化很浓的妆,于峰还是一眼就认出了她。只是一瞬间功夫,若素也认出于峰,四眼相对后,若素背转身,掩面跑了出去。于峰的酒一下子就醒了,他站起来,飞一般追了出去......
在若素断断续续的讲述下,于峰终于知道了事情的经过:原来若素根本就不是什么手机销售员,而是一个陪酒小姐。刚来这座城市找工作时,因为学历低,而一般的工作待遇低她又不满意,所以迟迟没有找到合适的。后来在一个朋友的引诱下,来这个歌城陪酒。刚开始,她是坚决陪酒不陪身,后来终于被一个男人灌醉了后失了身,也就是上次于峰看见的那个人。那个男人包养了她,并许诺要给她未来和婚姻,在她满怀信心投入感情后,却又抛弃了她。于是,她走投无路,只有回来继续陪酒。
于峰听傻了,心突然觉得很痛很痛。他忽然很想抱她入怀。虽然若素哭泣的样子其实很不好看。在那一刻,于峰终于明白了若素一直以来对他的冷淡和拒绝,她是认为配不上自己啊!
“若素,你知道我爱你爱得多苦吗?长这么大,我还没有这样喜欢过一个人,从见到你的第一眼起就喜欢你了。现在,你和我回家。忘记过去的一切,我们重新来过好吗?”
“不!于峰,我承认我也对你动过心。如果在我陪酒前认识你,我想我们会牵手的。可是现在,没有机会了,我们完全是两个不同世界的人,在一起也不会幸福。况且,你也给不起我想要的。忘了我,好好生活吧。”若素凄然的笑如同一把刀,顷刻在于峰心里刻下带血的痕迹。
“不,我不会放弃你的,我不管你以前怎么样,我就是喜欢你,既然找到你了,我就不会再放手!”于峰固执地说:“你回去收拾东西,明天一早我在这里等你。好吗?你要不答应,我就不走!”
若素定定看着于峰,好像要把他看到心里去。足足有五分钟,才点点头。分手的时候,于峰还是不放心,要了若素的电话。这才高兴地回家。整个晚上,于峰一夜未眠,想着就要和若素在一起,欣喜若狂。他甚至打算好了,等若素回来后,让她去学学电脑或者什么的,然后好好找个工作,从此后两个人幸福地在一起。
但是当第二天于峰早早等在那里,直到中午时分,都没有见到若素,而那个电话号码居然是空号后。他隐隐有些明白了,若素走了。她不会和他在一起的。自己只是个穷小子,凭什么来给她锦衣玉食?可能若素早就过惯了那样的生活,回头,已是太难!
华丽转身,苦恋在坚守中灰飞烟灭
失魂落魄地走回家,已是深夜时分。推开门,一眼就看到桌上还冒着烟的饭菜。而小田,趴在桌沿,睡着了。鼻子一酸,眼泪就落了下来:原来,爱一个人不是错,不爱一个人也不是错。只是错在没有在对的时间遇见对的人。若素对他来说,是今生永远不可实现的劫数。也许是初遇时的美好烙下了太深的印记,以至于让他忽略了身边真实的风景。走过去,拿自己的衣服,轻轻披到小田的背上。都忘了吧。爱是真实存在的,只是有些爱一辈子都触摸不到,不过自己给那份爱披上了一件华丽的外衣而已。而现在,该是结束的时候了。若不能相濡以沫,那么,就相忘于江湖吧......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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